2010年12月15日

那一天.哪一天

文字& 繪畫: William Wang
20101212 台北市中正區華山藝文中心 (實景寫生) 15 x21 cm 160g  淡彩

每日,我在小本子上記錄著當天的活動,都是些流水帳,看了哪些書;讀了哪句話;見了哪些人;吃了哪些東西;聽了哪些音樂....。這些不起眼的文字,水流花謝後,也只有它們,還能留下蛛絲馬跡,證明那天我曾存在過。

森山大道邁向另一個國度一書,沒有自我感覺良好的序言,翻開第一篇「星期二」,日期為2007年10月,卻不知是10月的哪一天。

「星期二,應記錄事項無,但它實際存在過。」......... 是引用了保羅.沙特「嘔吐」的那句話,好震撼。像是當頭被雷劈了似。想起我那小本子亦偶有空白,無非那天正好很忙,沒時間記錄。但那天曾實際存在過,可惜,如今卻再也找不到一絲「那天」存在的痕跡了。

2010年12月12日,畫張小圖,不為了什麼,就是一個朋友12月13號生日,我說送他舒老的「水城台北」,他說那倒不必破費,就畫一幅小畫兒來送我吧,不必框裱,我自己裱就好了。

有時送人畫,還真是先不裱框比較好,為何呢?倒不是為了省錢,我那些朋友都有自己的喜好。裱了也不一定就合他家中佈置陳設,要是主人又不好意思拆了重裱,就此把畫藏了起來,豈不可惜。

有個朋友新居落成,家中客廳掛了4幅小畫,都是人親手繪完送來的,賓主各盡其職,誠意十足,眾人爭相欣賞,但各畫之間,風格迥異。連畫框大小也不統一,更不用說牆面底色亦不相襯。

誰知,主人前夜費盡心思,在客人到臨前,才勉強將那幾幅畫,排出一個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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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買了Sony Erisson 拍照手機C510後,幾乎就都用它來拍照,不知不覺也拍了4、5千張。手機畫質差、定焦鏡構圖沒彈性、光圈不夠大,天暗了也不能拍,開機時間長,對焦時間久......。但奇怪的是,我卻能把它用得很順手。

不能說我之前用的那些專業相機不好,只能說,如今我對好相片的定義不同了。

我是個閒著在街上亂晃的人,這種近身相搏的小相機,能輕易的走入人群和街道之中,我對朋友說,這是一隻小扁鑽,貼著身帶著,隨時找目標下手,沒有功力,是使不上這種兵器的。哈哈哈~


自從數位相機普及後,攝影師就勢微了。街上隨處都有人拿著相機拍照。網上充斥各類風景照片,看多了覺得這些照片只是複製並加工了大自然,連記錄都談不上,實再沒什麼意思。不管拍的是哪,構圖方式都相同,只是把甲地換成了乙地。冰島的海邊小屋和紐西蘭的碼頭,看起來構圖並無二致。

拍這種照片的人,多半會穿得很像攝影師吧?攝影器材也都很專業吧?


好像有個人說過,攝影師是不能用長鏡頭叫街道和人群走進你,只能你走進街道喔~(荒木經惟的天才寫真術 p.100),其實像我這種喜好街拍的人,只要有個定焦的鏡頭,不顯眼的機身就行了,當它從口袋中掏出時,就是好畫面出現的時刻了。

拍風景的人,視自我為客體,風景為主題,以相機高度機械化的複製功能,記錄並傳達主體瞬間的完整性。但街拍卻不是表現這種東西,街拍擁有更多抽象表現的自由,更多畫面中的隱喻和暗示。這些抽象的表現,使創作者成為主體,而被拍攝的事物反而成為一種傳達意念的影像語言。客體只為傳達主體內心主觀感受而存在。其二者之間又有一種微妙而不可切割的關連。


一張夜晚拍的照片,畫面上只有一雙穿絲襪高跟鞋的小腿,沒有拍到女人的上身,路旁的污水和空酒瓶,和一隻夜裡的流浪狗。

可能有人會說這算什麼好照片?其實這中間的訊息已太豐富了,我們不但看到拍照者當下所專注女人全身的部位,也看到了一些環境的訊息。我們不禁也成為那相機所看出去的那雙眼,感受到相同的時間和事物。當我們抽離那雙眼後,似乎也了解到攝影者所專注的女人身體部位,所傳達和暗示的慾望。

* * * * * *


有時我也想拍些讓人看起來幸福快樂的照片,不用那麼晦澀的解讀影像語言,不用每次都拍人的背影。我試著告知被拍攝的人物,我將為他們拍一張照片。


這一類的相片,會散發出另一種訊息,被攝者的主體性格會被突顯出來,和拍攝者之間的熟悉關係也會出現。只要一但敢開口要求,後續的工作都很好進行,但接下來的難度是,如何把主體不卑不亢的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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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畫著華山藝文中心這排老房子時,一位戴帽子和耳機的長髮女子,悄悄的走來坐在一旁,我專心低頭畫圖,沒注意她何時坐下,直到她把雙腿伸得長長的,我瞥見她腳上那雙帆布球鞋,轉過頭看她時,她卻若無其事的聽著音樂,獨自望著廣場。

她打一開始就故意坐在我旁邊看我畫畫,只是很安靜的坐在我旁邊,我安靜的畫著,猜想她也喜好繪畫吧?也許她也畫畫。我再次轉頭望向她,這次我注視了她三秒鐘,按下心靈的快門,將她孤獨、自由和美麗的側臉輪廓,拍了下來。

幾個年輕人,看到有人畫畫,又有漂亮女孩,就靠了過來,每個人都帶著長短鏡頭。看我畫上構圖甚美,即換上鏡頭,但卻構不出相同的畫面。最後只落得一臉沮喪。嘆道,沒有那麼大的廣角鏡,就算有,房子也看不清楚了。

在畫中,嘈雜的人群消失了,廣場上的擴音器聲響安靜了。我一個人座在長椅上,和老房子述說心事。


20101206 台北市信義區台北醫學大學 (實景寫生) 15 x21 cm 160g


  • 留言者: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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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0-12-15 15:59:05
Dear william
讀到自從數位相機普及後....這一段,覺得很幽默詼諧很好玩,讓人會心一笑!^^
從攝影作品我想應該還是可以多多少少讀出一個人的喜好與風格甚或個性的吧!喜歡街拍的你應該有嚐試冒險的精神吧!呵!自己想的!^^"
最近也有格友會建議我攝影的事,今天又看到你po這類文章,覺得聽聽不同人對攝影的看法,感覺蠻好的!

今天這文章很活潑有趣耶!
那一天哪一天?縱使往後搞不清楚狀況,心境還是留了下來,總為漫長的人生寫下存在的證據吧!

文章最後一段話感覺非常好,只有在這樣的時刻,畫保有你與情境間最美的對話!

版主回覆:(11/26/2010 03:29:12 PM)


Dear Lu,

其實數位攝影太方便了,我倒懷念之前黑白暗房的攝影時代,一整天在暗房沖片,然後充滿著期待。但如今想想,就算現在再叫我弄一個暗房沖片,我也懶了。紙本的相片不轉成數位,在這年代又有誰能分享呢?即然費了那麼大功夫,最後還是回到數位,那就不如直接拍數位的了。因此,我去年山上房子處理掉時,也把放大機等所有暗房設備都扔了。

是的,我每次看一張街拍的照片,我都會以拍攝者的眼晴來看出,這樣也可了解攝影師的動作和被拍攝者的距離角度。我年輕時也用長鏡頭偷偷拍人,但那種照片很不耐看,因為環境的訊息不夠,畫面的張力和想像也不夠,所有焦點都在人物身上,好像用小箱子把人物和他所處的環境隔了開來。

一般人對美的認知,就是把主體描述的很浪漫,這種照片對風景攝影來說是必要的,為了構出人視覺上最相近的視覺感受,讓觀賞者有親臨現場的感覺,攝影的工具也要變得很強大。才能滿足原本人在繪畫上用眼晴和頭腦任意改變構圖比例的能力。這也是為什麼同樣的距離我想畫多大就有多大,但攝影者卻沒有那麼大的鏡頭來表現,就算有物件也縮到變形太小看不清。

你post 的文章中米勒的畫就是最好的例證,如果以廣角鏡,那些田園的細節是拍不出來的。

所以你可以買一個便宜的變焦鏡,滿足你構圖的慾望。但如果你要完全滿足,你就不如用畫的了。

但如果你是拍一些抽象事物,表達你自己內心的一些想法。你可以把影像當成一種媒材來創作。那你就不用那麼在乎細節,一般的相機也就夠了,主要是在於你如何用你所擁有的鏡頭來詮釋。

我就是把相機當成一種記錄的工具,只是記錄的同時,我想放入更多我自己主觀對被拍攝物體的認知和感受。有時是疏離的、孤獨的、自信的、喜悅的......。放進這些影象語言的元素很難,並不會因為有好的工具而加分。一般都要先跳脫對傳統"好"風景照片的定義,才能建構另一種影像風格和語言。

文章最後一句,談的是繪畫,許多畫家喜歡把自己畫在畫中。詩中有畫畫中有詩,就是一種融入作品的表現。而我也常常想像自己是畫中的一個人物,我會最想位在那一個位置。我會想做什麼事呢?這部份,繪畫都有很大的自由想像。是攝影比不上的。

你看看,我是不是坐在畫面的中央和老房子對話呢,而你正在後方看著我呢?還是你就是中央那個人,而另有別人正看著你呢?

祝福~





  • 留言者: i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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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0-12-16 00:54:13
相機拍的哪有經過你選取之後呈現的畫面美麗?

關於攝影, 你的文字讓我想起一個很喜歡的部落格, 跟你分享:

http://bluepages.blogspot.com/search/label/IMAGEs%20of%20Life

版主回覆:(12/16/2010 04:36:50 PM)


嘻嘻,你的意思是我畫的比拍的好囉~

你真是讀得懂我的心思耶~哈哈

雖然畫畫速度很慢,拍照的人喀擦一聲就拍完走人,但我的樂趣就在慢慢構思如何去省略畫面中的線條和物件,如何平衡顏色和明暗。如何取一得一種安寧靜謐的心情。

你提供的格子格主是個充滿想像和浪漫的藝術,她的作品都有很巧妙的構思和想法。很棒喲~謝啦~





  • 留言者: Forest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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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0-12-16 09:46:35
小扁鑽的形容真好。
華山那段的感覺,有點像《戀夏500日》。

版主回覆:(12/16/2010 03:55:26 AM)


咦~你怎感覺到這句話。我用這扁鑽時,我還想大家都不懂我的比喻吧?

這年頭,有些人可能沒見過扁鑽喔~我們那年代,不良少年都有一把藏在書包裡,電影艋舺好像沒有人拿這種東西,可見對不同年代的幫派文化不了解。~扁鑽對比那些用長鏡頭的(狙擊槍),很恰當啊?呵呵~

戀夏 500日,我沒看,不過我剛去看了一下劇情介紹。覺得探討人們對愛情的不同認知很有道理。我年輕時覺得喜歡就去追求,不喜歡就分手,很像電影中的夏天。老了就會覺得很愧疚喔~像夏天一樣,有一天是要贖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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